1、申请时间
2月18日至2月20日,受理省际转出考生线上申请及电子申请材料。3月15日至3月19日,受理省际转入考生的确认材料。
3月15日至3月19日,受理更改考籍和课程免试考生网上提交申请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拍照上传到兴文县招办邮箱:610341723@qq.com。2、更改考籍
更改考籍应依据《四川高等教育自考考籍工作细节》(2006版)中的有关需要进行申请,考生的电子申请材料(《四川高等教育自考更改考籍申请表》详见附件1)上传到兴文县招办邮箱:610341723@qq.com。更换照片仅限于因照片问题未通过毕业审核的状况,受理前应先在系统中查看确认,确符合更换条件的申请数据,由报名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通过系统管理端提交。
更换专业由考生所属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受理考生更换专业申请(其中《四川高等教育自考更换专业申请表》详见附件2),审核赞同后在管理软件中进行变更,申请材料由县招办留存备查。3、课程免试
课程免试应依据《四川高等教育自考考籍工作细节》(2006版)中的有关需要申请,同时将考生的电子申请材料(《四川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试申请表》详见附件3)上传到兴文县招办邮箱:610341723@qq.com。已在2016年以前成功办理外省考籍(纸质档案)转入的考生,根据系统课程免试中“外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种类完成相应申请步骤。
4、省际转考省际转出应依据《四川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考省际电子转考工作的公告》(川教考院〔2016〕125号)中的有关需要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同时将申请材料(《四川高等教育自考考籍转出登记表》《四川高等教育自考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四川高等教育自考笔迹采集卡》附件4、5、6)上传到兴文县招办邮箱:610341723@qq.com。
本次办理省际转入至我省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四川高等教育自考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详见附件7),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由省教育考试院接收、审核并统一下发结果。5、申请步骤
省际转出:考生在申请时间内登录高等教育自考管理信息管理软件(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软件)提交申请,完成后提交拍照或扫描明确、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至兴文县招办邮箱:610341723@qq.com进行初审,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准考证号+名字+省际转出申请材料)。联系电话:88225648826606。省际转入:已在转出省成功办理省际转出且电子档案于本次“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开通时间内发送至我省的考生,在我省受理省际转入申请时间内,提交拍照或扫描明确、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至兴文县招办邮箱:610341723@qq.com。
没有完成申请步骤规定的任意一项均视为未成功提交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6、申请材料(电子版)
省际转出:(一)《四川高等教育自考考籍转出登记表》(附件4),命名为“四川准考证号+名字+转出登记表”;
(二)《四川高等教育自考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附件5),命名为“四川准考证号+名字+转出材料粘贴表”;(三)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5上);
(四)转入地准考证或转入地在籍证明,命名为“四川准考证号_名字_转入地在籍证明”;(五)课程成绩合格证书或证明,命名为“四川准考证号_名字_转出成绩证明”;
(六)《四川高等教育自考笔迹采集卡》(附件6,仅针对2016年期间参加四川高等教育自考统考并获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命名为“四川准考证号_课程代码_合格成绩_合格考次(2016年1月为163次,2016年4月为161次,2016年十月为162次)”。以上电子版申请材料均以jpg格式提交,文件包命名为“四川准考证号_名字_省际转出申请材料”。
省际转入:(一)《四川高等教育自考考籍转入确认表》(附件7),以jpg格式提交,命名为“四川准考证号+名字+省际转入确认材料”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7上);7、规定和需要
省际转出:指自考在籍考生离开四川,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考试。(一)转出需要
1.考生应获得拟转入省(区、市)考籍;2.考生应在我省获得一门或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
3.我省同一准考证下的考籍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区、市);4.考籍转出成功的考生须在转入省(区、市)受理申请时间内,根据转入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二)以下状况不能转出:1.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区、市)考籍信息与我省不同;
2.我省考籍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有误,考试信息中在2016年里所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的;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中止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4.已经获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5.免考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6.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7.毕业论文成绩;
8.不是国家统一编码的课程;9.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转入课程已经办理了转免考的。
省际转入:指自考在籍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从其他省(区、市)转移到四川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一)转入需要:
1.考生已在我省获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有我省高等教育自考考籍;2.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转考考生应在我省获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二)以下状况不能转入:
1.转出省考籍基本信息与我省不匹配的;2.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字和编码不同的;
3.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8、需要注意的地方
考生确认申请并交费成功(仅课程免试),不然不予受理。附件:
1.四川高等教育自考更改考籍申请表2.四川高等教育自考更换专业申请表
3.四川高等教育自考免试申请表4.四川高等教育自考考籍转出登记表
5.四川高等教育自考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6.四川高等教育自考笔迹采集卡
7.四川高等教育自考考籍转入确认表兴文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月28日